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合同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馈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二、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下列权利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这种类型主要有: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属于从权利的债权,如保证合同等。(2)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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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古属泉州府晋江县)是福建省泉州市下辖的一个区。位于泉州中心城区东北部的洛阳江畔。东北毗邻惠安、仙游两县,西连南安市,南接丰泽区。因其辖区内有国内外著名的洛阳古桥,且境内有泉州市第二大河流--洛阳江,故取区名“洛江区”。是侨乡和港澳台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建区以来,洛江以其独特的自身优势与突出的发展成效走出了一条稳健的科学发展之路。至2003年12月,全区共辖有万安、双阳2个街道办事处,河市、马甲、罗溪3个镇,虹山1个乡,11个社区居委会,74个村委会。辖区面积380平方公里。人口17.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2万人。通行闽南方言。2018年10月,洛江区入选2018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洛江区辖2个街道、3个镇、1个乡: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双阳街道,镇: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乡:虹山乡。洛江区介于东经118゜33ˊ~118゜42ˊ,北纬24゜56ˊ~25゜19ˊ之间。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闽南金三角地带,泉州中心市区东北部,地处风光秀丽的洛阳江畔,东北毗邻惠安、莆田市仙游两县,西连南安市,南接丰泽区。是泉州中心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闽东南新兴起的城区。